产品说明:本行面向东营区域内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发放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资格审核、担保机构调查担保、经办银行调查放款、财政部门贴息”共同完成的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政策性贷款业务。
适用对象: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标准,当年(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贷款期限:个人累计可申请3次,单次期限最长3年;企业累计可申请3次,单次期限最长2年。